近幾年,政府出臺多項政策規范企業境外上市和投資,要求企業在政策指導下進行合法有序操作,境外投資備案就是常見的方式之一。ODI備案登記是一項備受關注的重要流程,大家都想知道該如何具體操作。今天我將為您詳細解釋ODI備案登記,讓您更加深入了解這個過程。
一、ODI備案登記的備案/核準要求
境外直接投資(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,“ODI”),是指我國境內企業(即“投資主體”)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,以投入資產、權益或提供融資、擔保等方式,獲得境外所有權、控制權、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投資活動。
現行的中國法律法規體系下,境外直接投資主要涉及三個部門的備案或核準、登記,即發改、商務以及外匯主管部門。在目前的境外投資實踐中,商務主管部門與發改委的境外投資審查原則上相互獨立,不存在互為前提的情況,可以同時啟動、分別報送。
二、ODI備案登記的申報主體
1、獨立申報
獨立申報方式中,單個境內機構投資者作為申請人,其自身須滿足ODI審批的各項條件并須向主管部門提供各項申請資料。
下列問題需要重視:境內機構投資者的資金來源真實性和合規性,如要求境內機構提交最新經審計的財務報表、自有資金證明等;境內機構投資者穿透后的自然人持股情況;境外投資的真實性,如要求境內機構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、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,涵蓋盡職調查報告、可行性研究報告等。
三、在什么情況下,需辦理ODI備案登記?
1.國內公司想要在國際市場上打響名號,就必須考慮進駐海外市場并創建海外公司。
2.企業需要向外投資項目進行匯款,銀行則需要按照規定要求企業提供相關備案文件,才能進行匯款操作。
3.國內企業在海外設立子公司后,如果決定將其作為外資企業重新回到國內市場,就需要開設銀行外匯賬戶。
4.國內企業同國外公司有合作的項目或業務。
5.作為內地公司,若想與海外子公司開展業務往來,就需要為其銀行賬戶付激活款。
四、忽視ODI備案登記的風險
1.未取得備案通知擅自實施投資,監管機關將責令終止項目,并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。
2.投資資金無法通過銀行以外匯形式匯出
3.金融企業無法為未取得備案通知書的項目進行融資或擔保
五、適用于ODI備案登記的投資活動
1.獲得境外土地所有權、使用權等權益
2.獲得境外自然資源勘探、開發特許權等權益
3.獲得境外基礎設施所有權、經營管理權等權益
4.獲得境外企業或資產所有權、經營管理權等權益
5.新建或改擴建境外固定資產
6.新設境外企業或向既有境外企業增加投資
7.通過協議、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業或資產
ODI備案登記的內容還很多,今天就先聊到這里,希望對大家有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