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是做境外投資的業務,那么最重要的一點就是ODI備案,這個是必須重視的。首先,ODI(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)即境外直接投資,是指國內的企業經過有關部門(商務局(廳、委員會)、發改委、外匯管理局)的備案和審批后,進行資金出境,對境外公司進行的投資行為。
法規依據
l《境外投資管理辦法》(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);
l《對外投資備案(核準)報告暫?辦法》(商合發[2018]24號);
l《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》(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1號);
l《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》(匯發[2009]30號)
l《境外投資敏感行業目錄》
l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(負面清單)》
ODI申請主體基本要求
1、自查財務狀況,ODI出境投資的資金來源需為企業的自有資金,不可源于借款或貸款;
2、賬面有充足的現金存款用于ODI出境投資;
3、企業的所有者權益數值為正且足以覆蓋ODI申報擬出資金額;
4、企業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知曉并認可本次投資。
請ODI標的公司的合規及財務評估要求
1、 新設或并購非返程投資類的標的公司經營范圍需不涉及《境外投資敏感行業目錄》的行業范圍;
2、 并購返程投資類架構的標的公司,返程投資架構中的境內運營公司經營范圍需不涉及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(負面清單)》,同時作為返程投資類型的架構,應確保架構中持股的中國籍自然人完成符合《匯發[2014]37號》文件(“37號文”)規定的相關登記。
3、 擬以實際對價出境對境外公司進行并購的,需提供標的公司的評估報告及合規報告(常見為法律盡調文件LDD);
ODI審批流程審查重點
1、境內申報主體、境外標的及路徑主體是否合規;
2、出境資金的價值公允性(合理性),及資金來源可追溯(反洗錢要求);
3、ODI申報的目標明確清晰、資金用途合理;
4、標的公司是否涉及敏感類、限制類或禁止類行業。
辦理境外投資備案的流程
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流程:
確定合作,簽署項目合同、簽署保密協議、支付項目預付款;項目啟動,確定ODI基本信息,提交準備資料清單(并購ODI),確定并購協議與盡職調查報告。根據資料撰寫項目計劃書,客戶配合蓋章簽字回傳根據發現問題提供可操作的解決建議。遞交資料,簽署項目合同簽署保密協議支付項目款項;外匯登記備案,項目計劃書驗收合格,外匯登記備案,支付尾款。
整個流程耗時將近2-3個月,辦理成功后會得到兩份分別由商務部和發改委頒發的證書——《企業境外投資證書》和《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》。
需要注意的是:如果是涉及敏感行業,無論項目投資金額大小,一律提交商務部和發改委進行核準。
但如果你有這方面的需求可以聯系我們,做進一步的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