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也想做海外發展業務,那么你一定會接觸到境外投資備案,境內機構投資的境外項目或者紅籌架構項目越來越多,而根據監管政策規定,涉及跨境投資都需要先辦理ODI。
所以,能否申報ODI以及辦理ODI的進度成為涉外股權投資中重點關注的事項!可是,目前很多企業和老板對于ODI根本不懂,那么關于境外投資備案,我們需要了解哪些相關信息呢?今天我們一起去看看吧!
境外投資的主體種類
進行境外投資的投資主體,包括兩大類:
1、中國境內的各類法人,包括各類工商企業、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部門、事業單位等,這些機構屬于中國境內的法人機構,受中國內地法律的管轄約束。
2、由國內投資主體控股的境外企業或機構,境內機構通過這些境外企業或機構對境外進行投資。這些境外企業或機構不屬于中國內地的法人機構,不受內地相關法律的制約,但境內機構通過這些境外機構向境外進行投資時,仍然需要按照國內有關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的政策規定,履行相應的核準手續。
什么情況需要做ODI境外投資備案?
1、成立海外子公司開展業務并注資;
2、海外上市(紅籌/VIE架構搭建;
3、個人/企業稅務統籌;
4、跨境電商業務開展;
5、離岸投資等。
申請成功的后續事項
1.完成投資后需要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備或報道
根據《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》第四十四條:屬于核準、備案管理范圍的項目,投資主體應當在項目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系統提交項目完成情況報告表。項目完成情況報告表格式文本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。
前款所稱項目完成,是指項目所屬的建設工程竣工、投資標的股權或資產交割、中方投資額支出完畢等情形。
根據《境外投資管理辦法》第23條:企業應當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中方負責人當面或以信函、傳真、電子郵件等方式及時向駐外使(領)館(經商處室)報到登記。
2.每年向外匯局申請年檢備案
根據《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》:境內機構(金融機構除外)應按照境外投資聯合年檢的相關規定參加年檢。多個境內機構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,應分別到所在地外匯局參加外匯年檢。
實踐中,通常由各地稅務部門發送通知,在6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投資項目的外匯年檢備案。
境外投資成為熱門,而ODI(境外投資備案)目前已經成為企業境外投資最重要的渠道,所以想要進行境外投資是絕對繞不開這道程序的,這也是一項比較復雜的流程。
我建議大家: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相關辦理注意事項后,最優方案是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,能夠更便捷高效的解決您的困擾!